肢體殘疾人的正常生活需求不應該被忽視。
文 | 柳早
" 高鐵站‘輪椅車頭’被拒,阻礙了多少輪友的出行夢想?" 據(jù)紅星新聞報道,近日,多位殘障人士在社交平臺發(fā)文稱,自己使用 " 輪椅車頭 " ——裝有電動牽引車頭的輪椅進入火車站時遭拒,給出行帶來困擾。
記者致電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地的 12306 鐵路客服。三地 12306 客服均表示,目前 " 輪椅車頭 " 無法進站乘車。車站安檢人員也表示,根據(jù)近期下發(fā)的通知," 輪椅車頭 " 明確不再允許進站乘車。同時,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旅客攜帶的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 100Wh,這種 " 輪椅車頭 " 電池也可能超標。
所謂 " 輪椅車頭 ",指的是一種輪椅加裝的外掛設備,改裝后輪椅的兩個前輪翹起,由牽引車頭提供支撐和動力。就這樣,原本四輪的輪椅,成了三輪的 " 輪椅摩托 "。而這種設備不僅駕駛便利,而且速度提高不少,因此受到一些殘障人士的青睞。
但這種設備具體如何定位,事實上卻并不明確。在一些針對殘障人士的設備標準中,確實記載了類似設備。比如,民政部發(fā)布的《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(2023 年版)》中,手動輪椅附加小型電動牽引裝置被納入個人移動輔助器具類別。
有了這個標準,意味著該裝置被視為了醫(yī)療機械。同為醫(yī)療機械的電動輪椅確實可以進入高鐵,因此,在很多人看來,理論上 " 輪椅車頭 " 也應該暢通無阻。這是很多殘障人士不解的原因所在。
但 " 輪椅車頭 " 面對的現(xiàn)實顯然比普通電動輪椅更加復雜。比如,雖然《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(2023 年版)》規(guī)定了類似裝置不超過 25 公里 / 小時,但由于并沒有生產(chǎn)制造的國家標準,因此不同設備的性能表現(xiàn)往往差異巨大。
此前就有媒體報道,不少網(wǎng)民都發(fā)現(xiàn)了道路上有輪椅在疾馳," 開到最大速度每小時 40 公里,仍然追不上老大爺?shù)妮喴?"" 男子坐輪椅在高速疾馳,還在看導航 " 等,都曾引發(fā)輿論關注。
并且," 輪椅車頭 " 的生產(chǎn)模式也較為隨意。有媒體探訪發(fā)現(xiàn),有的產(chǎn)品有 " 醫(yī)療器械注冊證 ",有的則沒有任何認證。
而這些或許都是高鐵拒絕的原因所在。由于相關產(chǎn)品沒有相對完善的質(zhì)量標準,鐵路方面也無法對產(chǎn)品有穩(wěn)定的預期:速度會不會太快,電路改裝是否安全,電池標準是否超標等等都心里沒底,由此也只能 " 一刀切 " 地禁止。
但客觀來看," 輪椅車頭 " 既然獲得了廣大殘障人士的認可,那么就不能完全無視其意義。有業(yè)內(nèi)人士指出,傳統(tǒng)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標準較為老舊,并不能很好適應各類肢體殘疾人的使用。
陜西肢殘人協(xié)會會長王延就曾公開表示,殘障人士 " 大部分人要生活、購物到超市,有中途、遠途出行的需求。之前電動輪椅車有一個標準,太老了,連老年人都嫌慢,出行不愿意用。" 相比之下," 輪椅車頭 " 自然是極大地便利了生活。
那么,對 " 輪椅車頭 " 也應該抱有相當?shù)睦斫?,在簡單?" 禁止 " 之外想出更多的可行性措施,幫助這些設備更好地融入各類生活場景。
眼下最重要的,顯然就是明確標準,包括速度、線路、生產(chǎn)工藝等,確保設施本身的可靠性。
此外,對于這類設備的準入場所也應當進行梳理。像此前一些媒體報道," 輪椅車頭 " 甚至開上了高速,這實在是令人捏一把汗,也理當在禁止之列。但像高鐵火車這種出行必不可少的公共交通,卻也不妨在標準明確的情況下予以適當包容,為殘障人士的出行創(chuàng)造便利。
我國有數(shù)以千萬的肢體殘疾人,他們正常生活的需求不應該被忽視。" 輪椅車頭 " 作為一個新生事物,已經(jīng)證明了有相當?shù)膶嵱眯?。接下來,就需要各方進一步明確,完善其可靠性、安全性。如此,方能在便利殘障人士和維護公共安全之間求得平衡。
撰稿 / 柳早(媒體人)
編輯 / 馬小龍
校對 / 王心